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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,中国信息产业部 (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, MII) 强制规定,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,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(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)。
当前,中心正致力于全面提高无线电管理支撑能力,努力为我国无线电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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